一、目的:
為了更好的解決公司員工的薪酬以及福利問題,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,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,達到發現人才、培養人才、留住人才的目的,并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競爭機制,規范公司員工的晉升、晉級工作流程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適用范圍
公司全體員工
三、權責
1、人事部門負責制定公司的員工晉升制度。
2、相關部門經理負責對晉升員工的考核。
3、部門經理、總經理和董事長負責對員工晉升的最終審核。
四、原則及程序
(一)員工晉升原則:
1、德能和業績并重的原則;
2、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:員工一般逐級晉升,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晉升;
3、直線晉升與交叉晉升相結合的原則;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,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;
4、能升能降的原則;根據績效考核,員工職位可升可降。
5、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綜合素質的原則,管理層的晉升必須建立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,著重培養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。
(二)晉升順序和形式:
1、晉升順序:
正式級別員工→主管→副主任→主任→副總經理→總經理
2、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
(1)定期:每年七月,員工個人根據自身的業務水平和能力的提高程度,向所在部門提交《員工晉升申請表》。所在部門以及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員工進行綜合考核、評定后報公司人事部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員工的晉升工作。
(2)不定期:在平時人事考核中,對公司有特殊貢獻、表現優異的員工,隨時予以晉升。提升名額控制在10%左右。
(3)工齡工資:在公司服務每滿1年,工齡工資增加50元/月,最高為500元。
(三)員工晉升依據
平時考核都較優秀,工作盡職盡責,能夠以公司利益為重者,可作為晉升的人選,再進一步考察以下幾方面:
(1)具備較高的職位技能
(2)有關工作經驗和資歷
(3)在職工作表現及品德
(4)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理論知識
(5)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。
作為后備干部儲備庫,職位空缺或需要設立時,考慮后備干部儲備庫。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,人事部門以通報形式公布。晉升者,則以書面形式通知個人。
(四)晉升核定權限
(1)部門主管及部門經理的晉升由總經理提議呈報董事長核定。
(2)各部門主管及經理以下各級人員的晉升,由各部門主管及經理提議,呈報總經理核定,報董事長復核。
(3)普通員工的晉升由各級單位主管核定,呈報總經理復核,并通知人事部門。
(五)員工晉升類型
(1)職位晉升、薪資晉升
(2)職位晉升、薪資不變
(3)職位不變、薪資晉升
(六)公司員工遲到早退二十次、曠工一次以上及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,次年不能晉升職位和薪資。
五、公司各級員工接到晉升通知后,應在指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,就任新職。
六、本制度的解釋權在人事部,人事部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,對本制度進行修改。